血常規、生化篩查、肝功能、腫瘤標志物……這些醫學檢驗項目,在浙江省內不同的醫療機構不需要重復做了。
9月18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獲悉,該省已印發《關于全面推進醫療機構間醫學影像檢查資料和醫學檢驗結果互認共享工作的實施意見》,自10月14日起實施。
《實施意見》明確,浙江省醫學檢驗結果互現認可的項目共93項,另有180項醫學影像檢查資料同步實現互相認可,醫學影像檢查資料和醫學檢驗結果互認項目可逐年增加。
互認項目清單顯示,93項醫學檢驗項目包括血常規、肝功能、甲狀腺素、生化篩查、多項腫瘤標志物等;180項醫學影像檢查涵蓋DR、CT、MR等模態。
“在保證質量與安全的前提下,診治醫生對提供30天內規范完整的檢驗、檢查報告和相應影像資料的,包括提供按規定可以復制的檢查報告和相應影像資料的,遵照互認項目和適用范圍原則上予以認可,一般不再進行重復檢查。”《實施意見》中指出。
關于互認機構的認定,《實施意見》明確:醫學檢驗項目被互認的醫療機構需通過國家、省級室間質評;全省二級甲等及以上醫療機構、獨立第三方醫學檢測機構間對醫學影像檢查資料和醫學檢驗結果予以互認;全省二級乙等及以下醫療機構間對醫學影像檢查資料和醫學檢驗結果予以互認,并對二級甲等及以上醫療機構、獨立第三方醫學檢測機構醫學影像檢查資料和醫學檢驗結果予以認可;城市醫聯體、縣域醫共體內各醫療機構對醫學影像檢查資料和醫學檢驗結果予以互認。
浙江省衛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檢驗結果互認的目的是規范臨床診療行為,減少重復檢查,節省醫保資金及群眾醫療費用支出,同時減少重復等候、排隊等。
澎湃新聞了解到,今年7月,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關于加快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實施辦法。